檢驗規則
例行試驗項目
a)外觀質量檢查
b)開啟壓力試驗
c)關閉壓力試驗
d)開啟時間試驗
e)信號開關絕緣性能試驗
f)時效開啟性能試驗
g)密封壓力值的密封性能試驗
型式試驗項目
a)例行試驗的全部項目
b)高溫開啟性能試驗
c)低溫開啟性能試驗
d)密封圈耐油耐老化性能試驗
e)真空密封性能試驗)
f)500次動作可靠性試驗
g)排量性能試驗
h)防護性能試驗
j)抗振動能力試驗
特殊試驗項目
防潮、防鹽霧性能試驗(
產品型式試驗的規定
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,應進行型式試驗:
a)新產品試制生產時:
b)定型的產品,在材料、結構或工藝有變更,且可能影響到性能時
c)長期停產再生產時
d)正常生產的產品應至少每五年進行一次型式試驗
e)新產品需有兩臺進行型式試驗。其他情況下,應從一批產品中抽取2%,但不少于五臺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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