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O2腐蝕(耐久)試驗
目的
檢驗探測器抗SO2腐蝕的能力。
方法
1試樣連接足夠長的非鍍錫銅導線,以保證腐蝕環境后可直接測量響應時間;腐蝕環境期間試樣不通電。
2將試樣按規定安裝在一個溫度為25土2.SO2濃度為(25士5)X10-(體積比)、相對濕度為93%士3%的試驗箱中,持續21d。
3腐蝕環境后,將試樣放置在溫度為40士2℃、相對濕度低于50的試驗箱中干燥16h后,再將試樣取出,在正常大氣條件下恢復1h以上。按4.1.2 規定連接,并接通電源,觀察并記錄試樣狀態。若試樣能處于正常監視狀態,按4.1.5規定,分別以3℃/min 和20℃/min 的升溫速率升溫至試樣動作。記錄試樣在各升溫速率下的響應時間。
要求
a)腐蝕環境后,接通電源和監視設備,試樣不應發出故障信號;
b)可復位探測器試樣對3C/min升溫速率的響應時間不應小于7 min 13 s,且與環境試驗前響應時間相比變化不應超過2min40s;對20℃/min升溫速率的響應時間A1類探測器不應小于30 s,除A1類外其他類探測器不應小于1min0s,且與環境試驗前響應時間相比變化不應超過30s;
c)不可復位探測器試樣的響應時間應符合表4規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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